粵交〔2022〕10號
廣東省交通運輸廳關于印發鐵路與公路交叉(并行)工程
施工質量安全管理的意見的通知
各地級以上市交通運輸局,珠海、佛山、東莞市軌道交通局,省交通運輸工程造價事務中心、交通運輸規劃研究中心、交通運輸建設工程質量檢測中心,省鐵投集團、中國鐵路廣州局集團、廣州地鐵集團、深圳市地鐵集團、惠州市交通集團:
為規范和加強我省鐵路與公路建設項目交叉(并行)工程施工質量和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保障我省重點交通基礎設施項目建設有序推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鐵路安全管理條例》《公路安全保護條例》《廣東省鐵路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我廳制定了《廣東省交通運輸廳關于鐵路與公路交叉(并行)工程施工質量安全管理的意見》,業經省司法廳審查同意,現予印發,請遵照執行。
廣東省交通運輸廳
2022年9月3日
廣東省交通運輸廳關于鐵路與公路
交叉(并行)工程施工質量安全管理的意見
為加強廣東省鐵路與公路建設項目交叉(并行)工程施工質量和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各建設項目協調聯動及各參建單位間信息共享和溝通協調機制,保障我省重點交通基礎設施項目建設有序推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鐵路安全管理條例》《公路安全保護條例》《廣東省鐵路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管理意見。
一、適用范圍
廣東省境內鐵路建設項目(含國家鐵路、省管鐵路)與公路建設項目(含高速公路、國省道和農村公路)新建、改擴建工程交叉(并行)工程在同步施工期間的質量、安全管理活動瀝青網sinoasphalt.com。
二、協同管理原則
鐵路與公路交叉(并行)工程協同管理遵循“設計施工方案可靠,交叉施工時序合理,監測檢測信息共享,應急處置聯動高效,安全質量風險可控”的原則,開展各項協調工作。
三、協同管理內容
鐵路與公路交叉(并行)工程項目建設單位應根據《鐵路安全管理條例》《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等有關規定,共同做好鐵路與公路交叉(并行)工程建設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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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路與公路交叉(并行)的工程建設項目,可研立項批復時間在后的項目建設單位(以下簡稱“后建項目的建設單位”)應組織設計單位編制符合技術標準、規范要求的設計方案,并征詢被交叉(并行)項目管理單位(以下簡稱“被交叉單位”)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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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路與公路交叉(并行)工程后建項目的建設單位應組織施工單位編制施工技術方案,保障交叉設施及其附屬安全設施安全,編制處置施工險情和應急方案,并征詢被交叉單位意見。正式施工前,鐵路和公路施工單位應當依據《安全生產法》的規定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和應當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檢查與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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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叉(并行)工程完成后,由鐵路(公路)管理機構按照規定組織工程驗收,邀請交叉(并行)工程的相關單位代表參加驗收會,并視情況邀請屬地公安交管、應急管理等部門參加。驗收后,鐵路與公路維管單位應簽訂相關管理和安全協議。
四、其他
?。ㄒ唬┙徊妫ú⑿校┕こ谈鲄⒔▎挝粦獔詻Q杜絕未按規定履行相關手續、信息溝通不暢而導致產生質量安全隱患問題,確保鐵路與公路交叉(并行)工程施工質量和生產安全。對發生工程質量或生產安全事故的,按規定將相關失信行為納入鐵路或公路信用管理。
?。ǘ╄F路與規劃公路(含改擴建)或公路與規劃鐵路存在交叉(并行)情況的,規劃項目應提前開展工程方案研究工作。雙方應加強溝通協調,按規定開展交叉(并行)設計方案征詢意見,必要時可提前開展交叉工程方案設計、簽訂協議等,以促進鐵路、公路協調融合發展。
?。ㄈ┕放c運營鐵路,鐵路與營運公路存在交叉(并行)情況的,依據《公路安全保護條例》《鐵路安全管理條例》《廣東省鐵路安全管理條例》以及《鐵路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辦法》(國鐵運輸監〔2021〕31號)、《關于公鐵立交和公鐵并行路段護欄建設與維護管理相關問題的通知》(鐵運〔2012〕139號)等國家、省及行業規定執行。
?。ㄋ模┍竟芾硪庖娪墒〗煌ㄟ\輸廳負責解釋,自2022年10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附件1
鐵路與公路交叉(并行)工程協調機制指引
鐵路與公路交叉(并行)工程各參建單位之間應加強溝通協調,互相理解、互相支持、信息共享,確保鐵路與公路項目工程質量安全。原則上鐵路與公路交叉(并行)工程建設期間的各協調事項應由建設單位組織參建各方先行內部協商解決;經協商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的,報屬地鐵路或公路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協調解決;仍不能解決的,由省交通運輸廳統籌協調解決。行政主管部門的協調,不影響參建各方依法行使其民事權利。涉及中國鐵路廣州局集團有限公司負責運輸管理的鐵路相關事項,建設單位經協商無法達成一致意見時,由廣東省交通運輸廳和中國鐵路廣州局集團有限公司聯合協調。
一、協調機構
我省鐵路與公路建設項目存在交叉(并行)工程的,鐵路及公路項目建設單位雙方應主動建立質量安全協同管理機制,原則上由交叉(并行)工程后開工的項目建設單位牽頭組織鐵路、公路項目參建各方共同成立協調小組。
二、工作機制
原則上一個月召開一次協調小組例會,對當月度鐵路與公路交叉(并行)工程建設各類問題進行梳理并協調討論解決方案,明確責任單位及完成時限。小組例會可根據實際需要適時調整召開,或協商確定召開時間和會議形式。
三、工作流程
按照“暢通渠道,厘清界面,明確責任,科學應對” 的原則,建立“協調聯動、信息共享”機制,共同做好鐵路與公路交叉(并行)工程建設管理工作。
?。ㄒ唬┰O計方案征詢意見
后建項目的建設單位應按規定向被交叉單位征詢設計方案意見,被交叉單位牽頭組織設計方案對接,必要時組織開展安全影響評估,明確鐵路與公路各方設計要求及交叉(并行)工程具體影響范圍。被交叉單位收到修改完善的設計資料后,應在15個工作日之內完成意見回復。
?。ǘ┦┕D設計交底
鐵路與公路交叉(并行)工程中,由后建項目的建設單位牽頭組織施工圖設計交底,制定危險源控制清單,確定風險管控的設計措施,協商形成施工圖交底紀要。后實施項目設計單位根據紀要修改完善項目設計方案,確保交叉(并行)工程建設及運營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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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建項目的建設單位牽頭組織對交叉(并行)工程的施工方案進行會審,明確參建方項目建設時序及風險源控制清單,制定風險管控的具體措施,協商形成施工方案會審意見,后實施項目施工單位按會審意見完善施工方案,并向被交叉單位征詢意見,被交叉單位在收到符合要求的施工方案資料后,應在15個工作日之內完成意見回復。
設計和施工方案有調整的,應及時征求相關單位意見,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附件2
鐵路與公路交叉(并行)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協議(示范文本)
甲方:
乙方:
為順利推進 交叉(并行)工程建設工作,做好工程施工質量和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在執行國家有關法規和履行工程承包合同的前提下,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協議,共同遵守。
一、協議有效期限和范圍
?。ㄒ唬┯行谙蓿鹤?span style="padding: 0px; margin: 0px; box-sizing: border-box; text-decoration-line: underline;"> 開始至 結束。
?。ǘ┻m用范圍: (交叉工程影響范圍)。
?。ㄈ┻m用權限:本協議適用于甲乙雙方在 范圍內所有作業活動。
二、經甲乙雙方積極溝通,現特訂立安全管理協議。具體約定內容如下:
?。ㄒ唬┈F場施工管理?,F場作業前,施工單位需將作業計劃和內容相互報備。作業過程時,須加強溝通,密切配合,作業場地盡量錯開,減少干擾,并在施工區域設置警戒標識,加強治安保衛工作,不得影響其他參建方安全生產及工程質量。嚴禁擅自破壞和拆除現場安全防護設備和設施,如確需拆除、改動部分安全防護設備和設施的,須告知相關方并征得同意,在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由于安全防護設備和設施拆除、改動而造成的人員傷亡及其他損失的,當事人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ǘ祿O測。各參建方施工單位應分別對各自工程結構物及交叉(并行)工程具體影響范圍進行位移、沉降、變形監測,如涉及臨近既有結構物,后建工程施工單位應對既有工程的結構物位移、沉降、變形進行全過程監測,并向雙方參建各單位共享監測數據。監測數據異常時,協調小組應組織核查影響范圍內的設施保護情況,召開數據分析會,制定處置措施。
?。ㄈ甭搫?。各相關方應建立聯動應急溝通機制,編制應急預案并指導實施,有效處置交叉(并行)施工導致的突發事件,及時解決可能發生的安全問題,并盡可能為對方創造安全施工條件、作業環境。當發生應急情況時,由現場施工、監理單位第一時間報送給責任單位負責人,責任單位負責人第一時間報送協調小組,協調小組通知各相關單位并迅速啟動應急預案。
?。ㄋ模┬畔⒐蚕?。為實現信息共享,保證各方及時、準確地掌握工作開展情況及下一步施工計劃,規范信息報送,各成員單位應指定一名分管領導負責統籌協調工作,并指定一名具體經辦人員作為本單位的聯絡員,負責日常信息聯絡、溝通對接及辦理有關事項。
?。ㄎ澹炇召Y料歸檔。1.建(構)筑物安全影響評估;2.監控量測共同驗收資料;3.歷次協調會議紀要及專家意見的資料;4.鐵路與公路雙方建設單位安全監管協議和施工單位安全協議。
?。┘追桨踩熑?。由甲乙雙方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明確。
?。ㄆ撸┮曳桨踩熑?。由甲乙雙方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明確。
三、合同約定的生產負責人、安全負責人發生變更時,應在3日內書面通知對方。
四、本協議正本六份,甲乙雙方各持三份。
五、其他。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